公司的业务项目里涉及到安装施工的部分,公司用的是外协人员,不是与某一个外协单位签的合同,而是与外协人员个人签的项目劳务合同,目前无社保。这些人员是跟项目走的,按理说已经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目前这样用工有什么风险,应该怎样改进,应该签用工协议还是怎样
bob1111 2024-08-31 17:24 回复 赞(1) 4楼
正好看到,个人补充吧。之前平台老师介绍过各种非劳关系,前边3楼的建议就是其中一种,属于民事用工关系中的承包或承揽。其他的形式还有多种,有准劳动关系,如派遣、借调,不完全劳动关系,如平台用工等。
楼主公司现在采用的项目劳务合同,如果约定清楚,以项目工程完成量来结算工程款项(非工资及薪酬),且过程中没有或尽量少的用工管理,那么类似民事的雇佣(大白话就是劳务关系)。但现在劳动关系有扩大化趋势,劳务关系下如存在用工管理很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再优化点的操作就是公司协助员工办理个体户注册,和员工签订业务承揽协议,可极大规避劳动关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