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装饰工程设计公司的行政前台,家族企业,潮汕人开的,公司成立到现在不到两年,基本没盈利,老板到公司不多,基本是他的下级(职位是副总)在管理公司。12月14号进公司的,还不到一个月,想好好的在这个公司做上两年,积累一些经验与职业技能,但是在公司上班了一时间后发现事与愿违。
第一:当初面试我的副总说转正薪资3500,但我到公司上班过了观察期后(7天)副总告诉试用期薪资是转正后的80%,转正后的薪资是3200,意思是我前两个月工资是2560,两个月后是3200。感觉被忽悠了。这不是关键问题,工资少就少点吧,边工作边积累经验,我认了。第二:一般都是入职第一个月就给买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但我公司还没给我签合同及购买社保,期间我问过副总,副总说是在转正后签合同及购买社保,后面我家先生得知公司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说是违反了劳动法要我到时提出让公司给补缴社保,若不补缴就告公司。
我个人并不想告公司,但是我家先生要我这样做,我最多就是想做到年底辞职换份工作,因为现在工作也没什么不好,但如果继续留下来,我觉得自己会人格分列,我的直属上级就是副总,在管理上公司大于一切,而事实我比较注重员工跟公司是同等,所以在有些理念上没法达成一致。我觉得一个好的领导是懂得为员工着想的领导不是一味向老板邀功表现的单面人物。
问题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换份工作还是听我家先生的呢?纠结~
假如是我,是会听听我家先生的。---呵呵!是假如啊,不会有我家先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