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同员工沟通后,新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条件)员工不接受,公司现决定到期终止,这个后续的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什么?另外补偿金的约定的话需要另外拟协议书同员工签订吗?还是直接在不续签通知书内写一句话就行?
按标准支付补偿金,其实也不用写什么!
首先没提前30日通知,要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其次,员工不接受低于现状的合同,尤其是理由不充分下的薪资待遇降低,那就要解除补偿金N。关键还要协商同意,如果员工要求原待遇续签,公司只能同意。这种就很难搞,不愿意拿钱就愿意原待遇续签,这种只能协商或采取一定措施使其协商同意。
该赔偿的赔偿,再签订一份解除协议
双方协商一致,按n,补充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