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加班费基数是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好的,但几乎所有人的工资都大于这个数,如果员工离职仲裁,会有风险吗
按合同约定工资标准
合同工资和实发工资是多少就应该多少,如果未按照这个执行肯定有风险,个人建议是劳动合同一定要按最低基数写,然后工资的结构调整一下,
合同写上多少工资 就按多少工资来计算加班费 是可以的。
合同是最低工资的话也可以用。
加班费各个地区规定不一样,有约定不低于最低工资但应经过双方同意,也要前置履行工会程序、公示程序;部分地区如山东省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为上个月工资数-加班费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吧,比如江苏就可以对加班基数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