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有一个问题,就是上周三,1月8号入职了一位员工,但是HR1月8号到1月10号也就是周三到周五请假了,公司让等HR请假回来签劳动合同,结果到这周一人选迟到半小时,过来后直接提离职,上午办完流程直接走了,因为没签合同,离职证明也没给。但是现在老板不想给员工那3天工资了,按照要求员工上班一天就要给工资的,夹在之间有点难办。想问一下如果不给薪资,员工能告成功吗?没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
告一定能成功,问题在于会不会为了3天工资去告。
1、作为员工争取自身权利,可以去告
2、作为企业可以不给,等接收到仲裁或诉讼申请在应对
从劳动法规定,要算工资的
关键是你们公司能不能完全按劳动法执行,如果做不到就看员工是不是较真了,如果员工不较真HR不要主动提这个,如果员工较真也无所谓,反正小公司效益也不好,虱子多了不怕痒
我觉得完全可以看员工的态度,很多员工入职3天提出离职都是因为有更好的OFFER,他们也不会在意这3天的工资,直接跟员工沟通确认就可以了。
员工咋想?反馈老板,老板决定执行,后续识情况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