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台风,某公司放假并未公示是调休还是居家办公,后因为仓库爆仓需要员工周六值班一天。此安排被公司员工举报后公司通知取消14天年假福利。有相关律师表示该公司如果长期稳定提供,就构成了“约定福利”,公司如果没有合法理由单方面取消(员工假期),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若取消行为具有明显的报复性、惩罚性,则可能构成“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或“打击报复投诉人”,员工可依法维权。但又有相关劳动部门表示“公司反手取消14天年假的行为,超过法定年假的休假,若在合同上没有明确要求,则可以取消,并不违法。 那么,请问该公司取消额外年假是否合理合法呢?
想确认一下,这里的14天年假,指提哪种?是法定的年休假吗? 关于劳动法中年假天数的最新规定:1、年假天数的具体规定: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的适用范围及工资待遇:适用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业等各类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想确认一下,这里的14天年假,指提哪种?是法定的年休假吗? 关于劳动法中年假天数的最新规定:1、年假天数的具体规定: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的适用范围及工资待遇:适用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业等各类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合法,但是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会很大,其它员工怨气冲天,所以就不算合理了。
公司冲动了,取消额外休假合法但不合理。这个不合理是指公司这样做看似解气但对其他员工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经营公司不能冲动。调查一下是谁在投诉,直接精准打击。
这个问题挺好,昨天我们开培训会的时候也说到了这个事件,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
1.法律是底线,是不能破坏的,在法律以内是获得支持的;
2.14天带薪年假本身就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福利,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属于法律之外,企业并没有全部取消,而是今后参照国家规定进行执行的;
3.劳动合同有无约定,如果有视为具有约定效力,如果没有,则没有不合法;
4.这个事件看起来有问题的是程序问题,之前是否经过职代会或工会同意然后修订成内部的管理制度,取消是否要经历职代会或工会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