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集团是一家国企混改制企业,集团设有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实行“总经理制”,控股的国企单位派驻董事长,A集团下面有3家100%控股的子公司,子公司B是做建筑总包业务的(我在附件的组织架构里面写的是建筑板块),子公司C是做供应链业务的(我在附件的组织架构里面写的是供应链板块),子公司D是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我在附件的组织架构里面写的是科技板块),目前没有实际业务,但是子公司D100%控股子公司E,是做产业园运营开发的(我在附件的组织架构里面写的是产业园板块),A集团还有一个业务就是做代建(我在附件的组织架构里面写的是地产板块),有一块住宅用地,我们做住宅开发代建,目前也有团队,每个子公司都有自己的业务团队即各业务部门,但是综合管理部、财务资金部、法务风控部这三个职能部门要服务各个子公司各版块,且由总经理直管,关于A集团的组织架构我做了一版,帮我提下建议
图片裂开了
左边有放子公司,右边放各部门。
看不到楼主的图片。大胆臆测脑补了。可能有不准确不正确之处。1.组织架构中各子公司,孙公司按照层级控制关系列明就好。至于孙公司e是否可以有集团直接管控,个人不好讲,因为新的公司法保障控股股东的权益,集团即使需要对孙公司具体管控,程序上也要经过子公司d。
2.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孙公司管控,在综管、财务和法务方面直接管理没有问题,可以要求各子公司孙公司的职能及流程直接走集团部门审批流程,但这样一来,子孙公司的业务流程被拉长,事事需要集团审批反馈,效率会低很多,特别是日常的一些常规流程,同时也架空了各子孙公司的管理层。实操中多是个子孙公司设置综合部,常规流程他们自己审批,向集团报备,特殊或约定的业务流程需要各子孙公司管理者审批后,报集团职能部门再审核。 但是,实操中,对公司层面的管理水平及要求都很高,管的多了,影响各子孙业务进度,累死集团部门,管的少了,公司老板怀疑各立山头,中饱私囊自己做大。集权与放权,没有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