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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杨某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江苏无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而不时出差或变动工作地点”。
2022年6月24日,公司向杨某发送工作岗位调动通知函,将杨某从江苏无锡荟聚极米专卖店调动到无锡海岸城店担任S店店长。
杨某回复拒绝调岗。此后,杨某未按照通知要求至无锡海岸城店上班,而是仍在无锡荟聚店上班,并通过水印相机打卡。
2022年8月2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原因:拒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不到岗报到,连续旷工超过叁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杨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问:本案中,法院会支持杨某的诉求吗? A:会B:不会 点击查看答案
B,公司拥有用工自主权,且合同约定工作地址为无锡,岗位调动通知函内工作变更并未超出无锡
综上所述:杨某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1、从劳动合同看,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是无锡,且需根据业务需求变动工作地点,公司要求进行变动合理合法;2、案例中未明确岗位是如何进行调整,是同岗位变动了工作地点,还是岗位晋升,降级?涉及不涉及薪酬调整?如果只涉及工作地点变化,法院应不应支持杨某的诉求,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劳动合同看,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是无锡,且需根据业务需求变动工作地点,公司要求进行变动合理合法;2、案例中未明确岗位是如何进行调整,是同岗位变动了工作地点,还是岗位晋升,降级?涉及不涉及薪酬调整?如果只涉及工作地点变化,法院应不应支持杨某的诉求,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江苏无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而不时出差或变动工作地点”,只要工作地点没有超出江苏无锡范围,都俗语正常工作调动,本案中不会,答案选B。